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局机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根据《关于推进“清廉淮南”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x纪办〔2021〕xx号)《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x直通〔2021〕xx号)部署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在市直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举旗定向、夯基聚力、先锋带头、廉洁用权、文化养廉”等行动,使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我局落地生根、蔚然成风,为建设政治生态清明、经济生态清净、社会生态清朗、文化生态清新的“清廉淮南”作出表率、贡献力量。
二、方法措施
(一)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
服务群众”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清廉机关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与应急管理各项改革措施统筹推进。
(二)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深化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浸润社风民风。
(三)以压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不断深入。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举旗定向行动,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