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府办〔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裁量权,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处罚法定、程序合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辅导建议、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对于符合行政处罚要件或者拒不改正,要严格依法处罚,避免将服务型行政执法蜕变为“妥协性执法”或者“不执法”,将包容审慎监管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紧密结合,完善“互联网+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依法规范监管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落实《**省行政检查办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依法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各行政执法机关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要确保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严禁违法要求当事人承担或者分摊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费用,严禁交由市场主体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并由市场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罚款。〔各执法部门、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