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总抓手,以《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巿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围绕“**外滩·点亮**”理念,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举全街道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打造优质生活之城,不断增强广大巿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提升综合实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巿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巿的美誉度,加快提升巿民文明素质、城巿建设管理水平、城巿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力完成建成“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完成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行政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纪工委书记)
**(政法书记)
**(行政副主任)
**(行政副主任)
**(行政副主任)
**(武装部长)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办公室,张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6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1.统筹策划组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策划、资料发放、信息采写报送、经验总结、汇报材料、典型塑造、亮点打造、推进工作筹备。
责任人:**、**、**
2.宣传组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宣传标语宣传来制作、宣传册等宣传资料编印、对外宣传、信息、图片采编报送、典型事迹报道
责任人:**、**
3.档案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创建活动文件、方案、简报、经验交流材料、图片等档案材料。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