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省委《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2022〕**号)、中共**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管理十条规定》(**〔2022〕**号)、《市残联2022年度政治责任清单》(**〔202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市残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着力构建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责任分解体系;着力构建运行顺畅、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着力构建公开公正、切合实际的考核机制;着力构建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体系,促使市残联党组履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履职高效,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二、党组主体责任
(一)党组班子责任。市残联党组是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常抓常严,做到日常管理严格要求,日常工作严格规范,违规问题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方方面面。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注重系统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工作经费、人员、设施等保障措施;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管理十条规定》,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并严格推行人事、财务等重要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3.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市委“二十八条”规定要求,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到党的制度建设,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洁氛围。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6.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落实省市委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要求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
7.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紧盯“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实践、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让每一名同志知道共产党的光辉而又艰难的历史,真正从内心做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党组书记责任。市残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遵守和贯彻党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及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党组班子成员、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3.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根据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每年选择一至两项难点、重点工作或者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牵头主抓,将党风廉政建设点、面工作有效融合,以重点、难点的逐个突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成效。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三)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