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30:关于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的工作方案

2024-02-08 07:39:35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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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委确定2022年为全市党支部基本建设年,这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服务保障“**亚运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全面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要求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要“抓实基层支部”。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前、作表率,全市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在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聚焦党支部基本建设,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健全完善党支部的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服务保障“**亚运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序推进党支部基本建设年,具体要把握3项工作要求:一是抓规范,就是按照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把党支部基本建设规范起来。二是抓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到基本建设年活动中来。三是抓落实,就是把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基本要求全部落到实处,解决各种不规范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通过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主要实现“三规范、三提升”的目标。“三规范”:一是党支部基本建设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等。二是党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有序召开、成效明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严肃认真,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丰富多彩。三是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日常管理严格,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提升”:一是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对支部建设常抓不懈;党支部班子坚强有力,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强化党员“四个意识”,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三是党支部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坚持标准,完成八项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

1.规范组织设置。每个党支部要对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建立完整、准确的党员名册。要按照市委制定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的要求(*委〔2018〕1号),坚持支部设在处(科)室。机关处(科)室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一般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与业务相近或联系较多的处(科)室联合设立党支部。凡是党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划分党小组要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灵活掌握。党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党支部,应当升格为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党总支或党支部,应当升格为党委。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党组织升格后党组织设置规范等工作。上级党委(党总支)要指导、督促党支部规范组织设置,建立健全完整的组织体系。

2.按时进行换届。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规定,党总支执行3年任期,市直机关下属各类型党支部均执行2年任期。每个党支部任期届满必须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上级党组织应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按期换届。

3.健全支部班子。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重视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支部设在机关处(科)室的党支部书记由处(科)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必要时增加一名副书记。推动所有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凡党支部书记出现空缺的,应当在1个月内补选到位;如果选举条件尚不具备,也可由批准成立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指定或委派党支部书记,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委员出缺的,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支部班子成员应当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

1.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要求每月召开1次以上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结合实际,讲好党课。要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机关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直党〔2022〕9号)要求,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的规定,坚持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年至少要安排一次讲党课。党支部“三会一课”可与每个月的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并依托“**党建e家”形成线上线下互动,在内容形式、途径方法上创新,增强“三会一课”的灵活性和吸引力。要强化“三会一课”的思想教育功能,使“三会一课”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2.过好主题党日。全市确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当天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开展的,可顺延1-2天。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等无法在工作日举行主题党日活动的,可顺延到周末(或节假日)进行。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可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包括政治学习、党性教育、专题研讨、实践锻炼、调研考察、交纳党费、谈心谈话、志愿服务、新党员宣誓等等,既形成一定的仪式感,又赋予丰富多样的内容,提高对党员的吸引力、感染力,让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习惯。

3.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设党小组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4.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安排1次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可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主要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强化结果运用,将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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