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师带徒”工作方案
一、师带徒定义
“师带徒”是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优良专业能力的人员与新进员工和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的员工签订师徒协议,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每批徒弟总数不超3个)的形式,帮助、指导徒弟快速提升职业素养、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的培养形式。
二、部门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是“师带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师带徒”工作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组织人员定期对各部门、子公司“师带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及评估。
(二)各支部、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
各支部、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师傅、徒弟的选定,“师带徒”协议的签订和具体帮带。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各专业工作实际需求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并具体实施。
三、师徒资格和条件
(一)师傅资格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沟通协调能力强。
2.具有三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精通,有专业技能特长。
3.在专业技术、管理、技能方面岗位业绩突出,有一定的传授教学能力,有乐于带徒的意愿。
(二)徒弟条件
公司新入职员工,转岗、轮岗培训的员工或技能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
四、师徒结对办法
(一)师徒产生办法
师傅和徒弟通过部门、子公司指定、推荐、双向选择(自由结对)等多种方式形成组合意向,由各支部、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填写《“师带徒”申报表》(附件1),报公司党委办公室审核后确立。
(二)结对形式
1.可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形式,为保证质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对三”。
2.师徒结对应当建立在专业对口的基础之上。
3.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师徒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等。合同期内如师傅或徒弟工作有变动,可酌情重新安排师傅并签订师徒协议,原协议即行终止。
4.师徒关系确定后,要在部门内公布,接受监督;有条件的可举行拜师纳徒仪式(如通过部门工作例会等形式,具体形式不限)。
5.组织师傅和徒弟签订《xx集团有限公司“师带徒”协议书》,并送党委办公室备案。
(三)结对期限
1.师徒结对培养期限分类设定,技术类、特殊岗位原则上为12个月,行政管理、党群管理类原则上为6个月。
2.各支部、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培养难度、工种的紧缺性、徒弟出师的难易程度、徒弟的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情况延长或缩短结对期限,但须经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党委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