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作用,切实增强全体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决定在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激励公司广大党员人人争先创优、个个任事担当,为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当表率、作贡献,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争创“党员先锋岗”为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为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为加强对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领导,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工会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增强广大共产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不断开创公司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四、基本原则
——党员人人参与。公司全体共产党员要以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积极参与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努力做到“四个表率”:即争做勤于学习的表率、改革创新的表率、真抓实干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
——突出实践特色。争创“党员先锋岗”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党员坚持用党章标准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在实践中,各支部要根据党员的岗位特点,不断创新实践载体,用形式多样的实践载体来支撑实践平台,丰富活动内容,从而突出实践特色。
——加强分类指导。在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中,要结合经营一线和职能部门等党员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不同要求。以争创“创业先锋”“服务先锋”等为重点,引导经营一线党员以业绩为导向创先争优,引导管理岗位党员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提升水平,在公司改革转型发展中建功立业。
——注重活动实效。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重在共产党员的自觉行动。广大共产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四个一”:即学习上深一层、认识上高一筹、实践上先一着、业绩上升一阶。
五、争创内容
(一)岗位承诺
每位党员根据自身学习工作实际,结合工作内容和岗位特点,设定个性化的争创目标和服务内容,做出承诺。
(二)岗位示范
每位党员根据自己所做出的承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不断提高,在理论修养、工作作风、岗位奉献等方面做出表率,成为学养深厚、业务精湛、任事担当、作风正派的楷模,在公司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亮明身份
1.亮明共产党员身份。全体党员工作时间和参加重要党内活动要坚持佩戴党徽,公司党委在全体党员常在的工作地点放置特制的党员岗位标志牌。佩戴党徽和设置共产党员岗位标志,一方面可以使党员本人产生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广大党员时刻不忘自已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处处发挥先锋作用;另一方面,将党员公开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潜在的激励和鞭策,促进党员加强自律、提升修养、拼搏进取。
2.授予“党员先锋岗”。每个支部根据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由支部党员大会推选出*名“党员先锋”,公司党委将制作“党员先锋岗”标牌,隆重授予“党员先锋”,并将标牌放在其常在工作地点的显著位置。
六、评选标准:
(一)讲政治,有信念,政治素质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任事担当,主动作为,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讲学习,有钻劲,岗位技能优。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善于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促进企业转型改革发展的骨干力量。
(三)讲奉献,有作为,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承诺,严格执行企业各项管理规定和工作规程,无违章违纪现象和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完成得质量好、效率高,在工作领域凸显骨干作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
(四)讲道德,有品行,群众评价优。工作上以身作则、甘于奉献、廉洁从业,生活上自我约束、严格要求,树立良好形象;能积极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宗旨意识强,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善于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七、参评条件
(一)参加评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市场开拓上勇当先锋,积极作为,千方百计做好市场开拓、客户开发,在为公司创造效益上处于本单位或部门的前列,推动公司改革转型发展上建功立业;
2.在安全生产上攻坚克难,积极投身到公司重要项目组中并积极发挥作用,带头攻克难题、取得成效;
3.在经营管理上创新突破,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管理意识,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现代企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在降本增效上大胆作为,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完善成本管控,将精细服务、精益交易理念根植于日常工作中;
5.在政治思想上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党建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在思想引领和价值导向上成为榜样模范。
6.在党群工作上创先争优,在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和谐稳定方面成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推动公司党群工作创新发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比:
1.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给予相关处分的;
2.不遵守党章党规,不履行党员义务,受到党组织处理的;
3.有重大工作过失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个人言行在公司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