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构造,平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平衡发展,依据XX省《关于推动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观点》(X教师(2016)1号)、《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观点》(X教人(2020)43号)、《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观点》(X发[2017]9号)、《XX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X教人(20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健全科学在理、规范有序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交流机制,稳步推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学校聘用管理,盘活全域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大力推动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足的教育。
二、交流原则
1、坚持推进平衡。把推进教育平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平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构造推进城乡校际之间平衡发展,保障教学需求。
2、坚持统筹规划。把教师交流工作与教师全员聘任制、绩效考察改革、学校学科建设统筹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同步推动,提高交流效益。
3、坚持公正规范。公开教师交流工作步骤,公开教师交流方案和交流结果,规范操作,稳步推动,严格纪律,增强监督。
4、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教职工参加交流工作主动性、主动性,充足思考参加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就近便利与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三、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凡能正常胜任教学工作,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均需参加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