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廉办工作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统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压实压紧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领导履行集体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局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首要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
(四)局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听取x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至少开展x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督促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廉政制度。
二、紧抓廉政教育,不断筑牢抗腐拒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