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双减”)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课后教育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重构优质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实现“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推进韩城市“品质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在“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1.压减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的要求,探索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提高作业质量。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开展作业设计研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编制作业,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定期开展作业管理和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4.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二)切实减轻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负担
1.压减培训机构数量。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未重新审核登记的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落实审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