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活动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在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树形象,激励党员带头亮身份、亮承诺、亮成效,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员标准,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教学教育质量,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林加良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为组员的xx中学党员创优领导小组。
三、创建标准
(一)政治品德好。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热爱本职岗位,恪守师德师风,宗旨意识强。
(二)工作作风好。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作风踏实。
(三)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出色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纪律意识强。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表率作用强。自觉维护团结,有一定群众基础。责任意识强,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建过程
(一)个人团队申报:4月1日至4月15日
1、“党员示范岗”
申报人员:xx中学党员、预备党员个人申报
申报名额:无限制。
2、“党员先锋队”
申报人员:团队中有三人及以上为中共党员或中共党员人数占团队人数一半以上均可申报。
申报名额:无限制。
3、申报注意事项:
个人申报提交至支部委员会初审。
团队申报提交至邮箱xx。
截止时间:4月15日。
(二)支部党委评审:4月15日至4月20日
(三)创优挂牌亮旗:4月28日至4月30日
(四)定期汇报考评:每年期末总结验收
五、基本规范
有岗位标识:工作岗位有专属座牌、门牌或标识。
有身份意识:重要工作场合自觉佩戴党徽。
有创优承诺:设定个人目标,做出创优承诺。
有业绩引领: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有总结汇报:年末主动填写业绩汇报自评表。
六、影响辐射
根据示范引领作用每个支部每年按比例推选1/2党员,授予“红烛先锋党员”称号,示范岗升一星。每年党办根据团队业绩评选1/2先锋队,授予“红旗先锋团队”称号,先锋队升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