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改善,全力做好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XX提供良好空气质量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不低于96.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1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baoku1893)年均浓度不高于36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1.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聚焦工艺技术、能源消耗、质量安全环保、二氧化碳排放等,加快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各镇(管委)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县发改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管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由各镇(管委)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深入调整产业布局。
按照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定位,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等要求,持续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参加)
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按照“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洁电”的原则,建立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落实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政策,拓宽供气来源,规范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降低终端用户用气价格。(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应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推进党政机关新增或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或节能汽车,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鼓励出台激励政策,加速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机关事务局等参与)
5.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推广应用。
鼓励港口等新增或更新的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使用新能源;加速提升市政园林机械以及施工工地、工矿企业等重点场所作业机械使用新能源比例。(县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6.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
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生产项目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省和我市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