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第一年。为了做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平稳转型、统筹纳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的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科学设施过渡期,整体部署,一体推进;以调整脱贫攻坚“特惠”政策为抓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以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为举措,构建新型乡村振兴帮扶机制;以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为借鉴,完善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建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衔接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个转变”
坚持将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将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将聚焦个体发展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
2、做好“五个衔接”
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的衔接、考核监督衔接、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3、进行“九个调整”
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等九大政策。
(三)重点任务
1、设立脱贫攻坚的过渡期
20xx-20xx年为脱贫攻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搞急刹车。20xx年以后,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期,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的九大工程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安排。
2、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政策
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对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3、重建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在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20xx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统筹对接乡村振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