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拓宽扶贫领域、加强成果运用,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战略合理过度,全面转型。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呼和浩特市代表团讨论时的精华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有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中央明确提出,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衔接。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实现全民参保,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发挥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机制作用,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人群保一层送一层,确保易返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衔接的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