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领导机制
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为指引,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认真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设在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任务落实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领导干部带头抓的工作局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学院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顿对象
组织部要立即对各总支、支部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要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积极研究具体的整顿措施和帮扶机制。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直接负责,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体系。院领导班子成员对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将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整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