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立足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0-2022年,是我市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交汇期和关键期。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郴州落实落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决胜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刻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内在联系。全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社会平衡发展和乡村充分发展,确保贫困人口实现长远发展、脱贫效果得到持续巩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努力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
二、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聚焦剩余贫困人口,坚持尽锐出战、合力攻坚,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两房”质量问题、致贫返贫问题、扶贫小额信贷问题、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度问题、扶贫领域信访舆情问题“六个清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守住不错退、不漏评的底线,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攻坚期内保持相关扶贫政策稳定,继续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做到力度不减、力量不减、效果不减,推进脱贫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到位”,确保所有的村经得起普查,所有的农户经得起抽查,所有的人经得起座谈,让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着力解决产销脱节、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确保产业扶贫持续稳步推进。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措施,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统筹做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工作,将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农村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边缘户”得到及时帮扶。坚持和推广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子,因地制宜谋划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发展思路。
三、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一)以“6+3”为主要途径,助推产业兴旺。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推进品牌强农,着力培育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推进特色强农,立足资源禀赋,以品牌为引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推进质量强农,坚持农业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方式,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强农,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升级,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科技强农,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开放强农,加大平台建设,全链条打造外向型农业产业体系。实施“三大计划”。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确保村村有龙头企业带动。实施“大服务+小农户”产业平台建设计划,通过“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农业组织起来,确保每个村都有主导产业、每个家庭都有产业覆盖。实施“共享发展、共同致富”计划,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协调政府、企业、农户利益关系,共享发展成果,有效解决相对贫困,实现共同致富。
(二)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促进高质量就业。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建设“互联网+就业”信息系统,推动招聘与就业意愿、岗位与就业技能精准对接。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提高劳务对接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完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置机制,保障就业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互联网+就业培训”,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快新型学徒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齐就业技能短板。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举办生产车间、加工点,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支持新业态享受创新创业小额贷款政策,支持农民返乡创新创业,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通过政府出资或社会筹资开发防贫公益性岗位,吸纳无业可扶、无法离乡、就业困难群众参与保洁、安保、养老护理等行业。
(三)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主要依托,引领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城乡一盘棋,科学编制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二三产业、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良性互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四)以“10+2”为主要内容,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以县域为整体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饮水安全提升、农网改造升级、农村道路提质、信息网络覆盖延伸、人居环境整治、医疗卫生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住房保障提升、公共文化拓展“十大行动”,补齐乡村生产生活短板,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权益平等化。建立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先组织群众干后政府奖补的“两先两后”工作机制,建立群众自建、自管、自营机制,确保设施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五)以“1+X”为主要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群众以劳动力、土地、技术、管理等方式同等参与产业发展、利益分配,形成土地流转得租金、资金入股得股金、基地务工得薪金、委托经营得酬金、超产经营得奖金、订单种植得售金的“六金”产业联结机制。及时帮助新增劳动力嵌入产业链条,实现稳定收益。对有劳动能力、发展意愿以及有一定技术的“边缘户”,提供产业培训,扶持其自主创业;对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扶持其发展力所能及的种养业;对无劳动力的,扶持其入股产业合作社带动发展。
(六)以“四大”服务体系为主要载体,加快农业链式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建立乡村产业服务平台,开展农技、良种、农资、信息、流通等服务。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合作社根据小农户生产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立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企业体系,加强“实体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建设,推进“郴品出郴”。
四、接续加强综合性制度机制建设,有效阻断致贫因子,筑牢防贫“底板”
(一)完善综合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堵住致贫返贫的最后关口。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医疗保障机制,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执行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挂钩规定,不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继续落实农村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高质量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有困难家庭的助学金、免保教费、免学杂费、寄宿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措施,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继续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贷款、雨露计划等政策措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完善住房救助实施程序,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救助标准,及时开展住房救助,保障群众住上安全房。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低保对“两不愁”的兜底作用。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补贴、优抚、医疗救助制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阻断致贫因子效能。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坚持助力脱贫与防止返贫相结合、增强时效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制度救助与群众自我努力相结合,建立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体系,提高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进行临时救助的效能,阻断各类致贫因子。对因病支出较大,经医疗保险支付、商业保险报销、民政救助、社会关爱帮扶后自付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对因教育支出较大,经落实有关助学政策后还出现生活困难的;对因发生交通事故、突发性失业、产业失收、住房倒塌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等,分类制定临时救助办法,明确救助方式和标准,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确保救助措施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救助成效精准。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有关规定,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设定并逐步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
(三)探索商业保险阻断致贫因子途径。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创新发展产业险、健康险、灾害险、金融险等商业防贫保险产品,有序扩大经济薄弱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投保自愿、保费共担、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县为单位,设置防贫预警线,鼓励收入不稳定脱贫人口、城乡低收入家庭等临贫易贫重点人群购买“防贫保”,政府财政对参保对象给予一定比例保费补贴,发挥商业保险在阻断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因产业失收等导致骤贫、返贫因子的作用。
(四)壮大社会帮扶阻断致贫因子。广泛开展“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全民公益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在外成功人士开展捐款、捐物和结对助学、助教、助医、助残、助老等志愿服务,形成“亲帮亲、邻帮邻、互帮互助”氛围。加强“互联网+社会帮扶”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帮扶资源供需平台,畅通社会各群体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形成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接续救助。规范引导互联网慈善特别是网络募捐活动,积极发挥网络救助平台的作用。
(五)提升自我能力阻断贫困因子代际传递。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持续为农村人口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机制,做好因病因残不能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教育计划,鼓励农村青年考取专业技术执照、资质、文凭等,积极办好“农民夜校”等农村业余教育,整体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切实转变农村家庭思想观念。
五、有力有效整合资源,增强社会资源参与乡村振兴动力,发挥好政府作用
(一)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通。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落实“林邑聚才”行动计划,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确权登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等,激活乡村资源。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域内有偿调剂使用政策。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通过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持续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振兴。
(三)健全政策支持机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制度供给,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坚持以农业项目为抓手,着重为农业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完善优先支农的财政支持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需要相适应。加大自然资源、农业开发、农业、水利、林业等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供给结构。灵活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贴息、奖励补助等政策措施,激励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支持试点发行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
六、建强基层组织,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促推发展、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能力。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行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培养机制。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主体,建立发现、培养、管理、使用乡村人才工作机制。理顺市县乡村四级管理体制,逐村建立村级工作清单,明确村级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赋予乡村一级更多的自主权。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惠政策,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服务实体。
(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村民说事”“农家夜话”等议事协商制度,发动群众参与微治理、微建设、微服务。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倡导勤劳致富、移风易俗和整治懒汉思想、陈规陋习等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引导群众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对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讲排场、搞盲目攀比,索要高额彩礼等陋习,要坚决遏制。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宣讲家训家风、发展乡贤文化、创建文明村组等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大力推广花垣县“互助五兴”、汝城县“互助会”基层治理模式,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三)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开展文明乡村建设,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引导群众树立勤劳致富光荣思想和主体意识。坚持扶志扶智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做好重点人群帮教工作,提升自我奋斗、自我发展意识。开展以奖代补、事后奖补、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产业就业奖补帮扶方式,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
(四)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七、全面落实责任,提高工作精准性有效性,严格督查、严肃追责问责
(一)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一起抓”的责任制。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集中精力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条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防贫监测管理平台。完善动态预警和管理机制,利用现有平台建设防贫监测管理平台,实施关口前移,确保致贫“因子”监测、预警、处置精准有效。
(三)落实“八个精准”。动态监测管理收入偏低家庭和致贫“因子”,做到致贫风险发现精准。立足于乡村振兴,统筹、整合、完善脱贫攻坚期内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制定精准。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基于资源禀赋优势,培育“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联结”“一户一产业工人”,确保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精准。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先行,有序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做到项目实施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因村因户因致贫“因子”施策,确保措施精准。深化脱贫攻坚期间下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队”等做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力量,确保因村派人精准。注重实际实效,实行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培训指导、绩效评估、工作督导、监督问责“六步工作法”,做到实施效果精准。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定期向市委报告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要将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列入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督查指导、跟踪问效,加大对作风不实、举措不实、效果不实的人和事追责问责力度。
县、乡、村各级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防贫具体措施和办法。
附件:1.关于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激活乡村资源要素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2.关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
3.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4.关于促进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5.关于做好疾病预防和医疗保障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6.关于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7.关于建设联合诚信体系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8.关于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9.关于建设防贫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此件发至乡镇)
附件1
关于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激活乡村资源要素
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为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统筹城乡空间资源要素,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规划引领,助力乡村振兴实施
1.科学有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三类”规划体系,加强纵向与横向的规划统筹,推进“多规融合”,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实施路径,着力打造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生态、特色村落,实现乡村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有效指导乡村振兴各类发展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2.统筹规划引领做好分类布局。以县为单位开展村庄分类与布局研究,详细摸清各村庄自然资源禀赋和社会人文特征。综合确定各村在整个县域范围内的功能分区,找准各村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生态保护等需求,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不同思路,明确村庄分类与布局,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3.突出多规融合做到村规应编尽编。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深入调研、试点先行、正面总结经验,反面举出问题的方法,先开展试点工作,形成经验后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应编尽编,统筹融合规划区域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设施配套、环境保护、一二三产业发展、灾害防治、古村落保护等各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效落实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用地布局和时序,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4.合理分配城乡规划用地指标。城镇指标实行减量化控制,倒逼城镇发展走内涵挖潜之路;下移建设用地指标,切出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到乡村,合理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二、坚持保护为重,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5.新理念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鼓励各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思路,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生产需要,推动“土地整治+现代农业”“土地整治+农村旅游”“土地整治+生态建设”“土地整治+绿色矿山”“土地整治+乡风建设”等产业发展。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各类用地指标市域内有偿调剂使用政策,调剂收益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6.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能力建设五大工程。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普查,完善大比例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严格控制乡村切坡建房,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快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7.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行政辖区内的绿色矿山建设。将化解过剩产能与推动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和解决失去生存发展条件的矿山企业密切结合起来,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引导形成以大型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格局。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幅降低矿山企业能耗、地耗和水耗强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研究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和矿区居民利益,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使政府、企业、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促进矿地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
8.统筹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以“两统一”为核心,从生态功能、生态结构、人文特色、可持续性等方面,探索生态系统的抵抗能力和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重点研究受损农地再利用、废弃矿井资源再开发、矿山闭坑复绿、合理开发和保护未利用废弃地、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景观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推动郴州地区八大矿区的生态修复,解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消除因采矿活动而造成的地面塌陷、废石流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三、加快明晰产权,充分激活乡村资源要素
9.查清资源家底强化基础支撑。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及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评价工作,全面调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后备资源潜力,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掌握各类资源的权属、数量、分布和利用等状况,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10.加快确权登记明晰产权归属。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等成果,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厘清全民、集体所有资源资产权利边界,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11.立足改革创新激活资源要素。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收益分红改革,扩大农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行公开交易,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在增加农村集体收益的同时,为产业发展提供多元用地保障;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打破村组土地界线和土地权属,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探索宅基地抵押融资及处置渠道,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鼓励经营权流转,推进规模经营,探索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及处置渠道;探索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公共利益项目用地类型,结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缩小征地范围,缩减征地规模,通过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纠纷调处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规范征收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12.完善配套机制夯实改革基础。完善农村资源资产交易市场、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农村资源资产价值价格体系、收益分配调节机制、抵押融资及处置办法等配套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四、强化政策支撑,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3.统筹保障年度计划指标。各地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统筹使用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指标,重点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产业领域及符合规划建设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倾斜。每年安排5%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建房等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或小微创业园、休闲旅游康养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14.鼓励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支持产业发展。鼓励乡村产业发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养老机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重点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增加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原15亩上限规定,鼓励利用废弃工矿用地进行生猪养殖,地类仍按原工矿用地管理。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废弃、低效、闲置土地清理与利用,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享受按原用地性质管理的5年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15.优先保障乡村旅游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保护开发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村、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大型林场等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管理。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外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其公共停车场、各功能区之间的连接道路、商业服务区、车辆设备维修及医疗服务保障区、废弃物收纳与处理区等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探索重点旅游项目点状用地改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16.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培育优势产业。科学引导各地差别化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健康养生、边界贸易、中医药种植等特色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市、县、镇(乡)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产业格局。支持“资兴东江湖蜜桔、东江鱼、永兴冰糖橙、临武鸭、桂东玲珑茶、苏仙茶油、金朵高山菊、栖凤渡鱼粉”等我市知名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打造郴州特色名片,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农村资源管理秩序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化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规划工作经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推动测绘“一村一图”“一乡一图”,构建“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数字化管理系统。鼓励各地探索研究村民自治监督机制,实施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18.严格用途管制,优化审批流程。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统筹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减少申请环节,优化办理流程。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19.强化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监管力度,尤其是对设施农用地及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动态巡查系统、设施农用地备案系统、土地利用监测监管系统等,采取人员和科技相结合的手段,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以乡村旅游、“农家乐”、设施农业等为名,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不断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附件2
关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公共服务
均等化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扩面提质,让广大农民与城市居民共享同等水平和质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郴州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补齐以水、电、路、房、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和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基本建成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郴州经济社会更实更好更加公平更加协调更可持续发展。到2022年,农村集中供水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电网“两率一户”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完成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建制村通客车比率100%,60%的自然村(20户以上村民小组或聚居寨)实现光纤网络通达,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和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行政村污水处理率5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5%以上,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行政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80%以上,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率为100%。
二、重点工作
(一)饮水安全提升行动。坚持“水质优先、集中为主”原则,鼓励有条件区域推行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农村或建设一批“以大代小、以大并小、小小联合”跨乡联村供水工程,重点加快推进郴资桂和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莽山水库、桃源水库、杨洞水库、半垅水库、茶安水库、长河水库、柏太供水等一批重大供水工程。开展以“水质达标、水量充足、水压稳定、制度健全、运转正常、环境优美”示范达标水厂创建活动,走出一条“优质水源规模化、建设管理专业化、资金筹措多元化、用水管护群众化”新路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二)农网改造升级行动。大力推进莽山水电站、青山垅水电站等51个未完成改革的自供区电网移交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或郴电国际,完成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强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等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电网相对薄弱地区农网改造升级,消除农村电网存在的短板,实现农村地区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资金用于我市11个县市区35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成“安全可靠、坚固耐用”的农村电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郴电国际,各县市区)
(三)农村道路提质行动。继续推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以服务农村产业发展为重点,推进农村资源产业路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提高路网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乡村旅游公路、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推进安仁、宜章、汝城等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县4A景区公路项目建设,加大联通桂东、汝城、资兴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公路项目争取力度。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乡镇、路)创建活动,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形成城市、城际、城乡、镇村以及其他客运服务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城乡客运服务体系,全市客运车辆公交化率60%以上,客运线路沿途建制村100%建成招呼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四)网络覆盖延伸行动。鼓励通信企业在每个行政村通光纤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郴州大道沿线率先实现“百兆光纤进家庭”。以新一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为契机,着力解决4G网络在农村覆盖广度不够的短板,提升自然村4G信号覆盖率。编制郴州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5G规划),加快推进全市重点中心城镇的5G网络建设和应用进程。引导通信企业降低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资费,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普及率。到2022年底,全市60%自然村(20户以上村民小组或聚居寨)实现光纤网络通达,5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基本通达,农村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50%宽带用户的接入速率达到100Mbps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郴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郴州分公司、中国铁塔郴州市分公司、郴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五)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北湖区、苏仙区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其他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市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北湖、苏仙、临武、永兴等县市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运行嘉禾县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三清一改”。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以城乡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开展“空心房”整治。实施“湘南农民新居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农村美化绿化气化工程”,全市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得到有效保护。深入推进“十城百镇千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到2022年底,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75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80个以上。开展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到2022年基本消灭农村旱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农村公厕,有计划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22年,对全市行政村垃圾处理全覆盖,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50%以上。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安排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科技服务、农田管护、生态环境保护、建后管护等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六)医疗卫生保障行动。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2022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有1名及以上合格全科(助理)医生,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宜章县至少有5家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公有化建设力度,全面实现“消除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目标,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合格村医生,行政村卫生室公有产权比例达80%以上。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优先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疾病和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个、履约一个、做实一个,不断提高履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七)教育事业发展行动。科学规划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加快标准化学校和“两类”学校建设,全面完成消除大班额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实施第三期扩大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1至3所分园。重点推进苏仙区白露塘镇、汝城县卢阳镇等7个无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完成好宜章、安仁、汝城、桂东等4县共7所“芙蓉学校”项目建设,推进薄改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每个乡镇建设好一所寄宿制学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全部达到办学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待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
(八)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产品市场建设,在资兴、桂阳、永兴、宜章、临武等县市各建一个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在全省及周边地区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整合优化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以现有物流园区、货运场站、仓储货代、批发市场、信息平台、运输车辆等物流设施为基础,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及配套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城乡互动、县乡村互联、畅通高效的物流配送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构建城乡一体的共同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科学规划物流配送路线,优化配送流程,消除农村配送盲点,打通农村物流的“最后一公里”。力争到2022年底,乡镇物流配送站覆盖率、村级配送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物流运输成本平均下降20%左右,特色农产品冷藏运输率提高到50%左右,所有县市区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推进“实体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模式,加快电商园区、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培育一批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借助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销售。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网农”群体,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郴投集团,各相关县市区)
(九)住房保障强化行动。鼓励推广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阳光院,加固改造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多渠道保障住房安全的经验做法。加强技术指导,提前将危房改造基本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积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合同。高标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全面加强安置点后续管理服务,全力实施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确保搬迁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生活水平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各县市区〕
(十)公共文化拓展行动。到2022年完成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11个,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12个。开展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文化活动点的总分馆制建设,抓好桂阳总分馆制试点工作,建成县级文化馆总分馆104个,县级图书馆总分馆103个,在桂阳、资兴、永兴等地建设24小时图书馆。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置率为100%,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率为100%,达标率为80%,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任务78项。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40座并全部在百度地图予以标注。开展文博“小小讲解员”、图书“春苗书屋”阅读推广、群文“春风进万家”关爱特殊群体、艺术“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阳光工程”、“圆梦工程”农村文化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打造郴州市“欢乐潇湘·美丽郴州我的家”、“快乐大舞台·双周汇”、“北湖之夏”音乐周、桂阳“百座戏台千场戏”、“美丽资兴幸福家园”、“嘉禾民歌会”、“文化永兴百姓舞台”、汝城“濂溪风”文化活动周等品牌群众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发改委定期调度通报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点,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项目实施、财力安排、政策配套上强化统筹协调。
(二)创新投入机制。构建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对乡村道路、水利、公交和邮政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以及公共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计划;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农贸市场、农村电商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引导农民投入;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投入以企业和社会资本为主。
(三)防范化解风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在推进体制机制破旧立新过程中,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各类政治经济社会风险。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严格绩效评价。建立涵盖需求决策、投资管理、建设运营等全过程、多层次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激励和定期评价机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公共服务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住房等分类开展考核评价,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
附件3
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稳定巩固脱贫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全市乡村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筑牢防贫、防返贫“底板”。
二、重点工作
(一)强产业,促提质增效
1.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接全省十大特色优势千亿产业发展规划,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基础上,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为引领,做强畜禽、蔬菜、茶叶、水果、水产、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重点打造蔬菜、柑橘、茶叶、生猪等四个百亿产业。连片推进郴州蔬菜、郴州福茶(红茶)、郴州福橙等优质农副产品基地建设,结合实施省“湘南地区供粤港澳蔬菜、生猪重点县”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粤港澳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2.打响农业特色品牌。每个主导产业形成1-3个在全省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领衔打造“湘江源蔬菜”“湖南红茶”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牵头打造“湘南脐橙”片区公用品牌,加快培育“郴州福茶”“郴州福橙”“郴州福菜”等“福”字系列公用品牌。加大农业品牌在国家、省级主要媒体的宣传推介力度,全方位、多品种打响“食在大湾区、食材在郴州”的品牌。
3.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旅融合发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条点面结合的农业休闲旅游线路。建设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打造一批乡村民宿、特色旅游村镇、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创建1-2个观光农业示范县。支持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建设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园(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二)强龙头,促加工增值
1.培育龙头企业。在粮食、蔬菜、柑橘、家禽、生猪、茶叶等每个主导产业,各重点培育2-3家农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力争每年扶持20家以上的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成规模企业,从规模企业中每2年培育7家左右省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舜华鸭业、裕湘食品、生平米业、狗脑贡茶等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每个主导产业有1-2个标志性龙头企业带动,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70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4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50家,5亿元以上企业5家,10亿元以上企业2家。
2.加强招商引资。立足郴州区位、资源、生态优势,围绕发展高效规模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休闲康养产业及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等,每个县市区储备10-15个质量效益高、发展前景好、投入产出比大的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做好招商项目可研、选址、用地等方面前期工作,切实提高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的成功率。立足打造全产业链,重点引进资金实力强、市场信息广、经营理念新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引进500强农业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3.建好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同步规划建设郴州市大型生猪家禽屠宰基地,配套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相对独立、规划合理、特色明显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资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北湖区蔬菜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汝城县汝城朝天椒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备案中省产业园区建设进度,争创一批中省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