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