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XX县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祭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五包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县直单位齐抓共管、全乡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确保全乡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火灾。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2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见附件1),细化工作任务,准备宣传资料,添置、维修扑火装备等。
2.严格落实责任区域。按照划定并上报的重点管理区,由全乡统筹确定村口、路口检查站点设置,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严格按照《XX乡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区域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具体人员分片包村组、包山头和包坟墓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4月5日)
1.落实隐患整改。2021年3月25日前,对各村和护林员排查上报的火险隐患,乡财政安排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组织人员对坟墓场周边的杂草彻底清理干净,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
2.组织开展宣传。在2021年3月30日前,乡森防办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在赶集日设点发放宣传单,深入所有村组、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广泛告知人民群众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烧香纸蜡烛等祭祀物品;乡总校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走访。在2021年4月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宣传,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见附件2)。3月3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利用调休时间或周末时间,分批次开展回原籍祭扫、走访宣传森林防灭火活动,并将走访回执交至乡森防办汇总上报(联系人:钟兴法13975585411)。3月31日前,按照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包组、护林员分组包户的方式,全乡建立对长期在家从事农事活动、60岁以上的农户,“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责任监管体系,实行一对一结合宣传和监管,将清明安全文明祭扫传达到每家每户。对外出务工等在外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采取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清明文明祭扫的相关政策告知到位;乡政府每天会通过短信、微信的形势发送近期天气和森林防火等级。
4.强化队伍培训演练。2021年3月31日前,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级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举办一期森林防火专题培训。并按上级要求,做好清明特防期间扑火物资的预算和采购,确保乡级储备200人以上、村级储备30人以上的扑火物资,确保储备物质满足实战需要。
5.加强源头监管。一是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安监员联合迎春派出所、黄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特别加强对散落在林区、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和中午前后等用火高峰时期等野外火源的监管,坚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三是加强人员监管。4月2日—5日,全乡13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岗点,对进山祭扫人群,劝导、收缴火种和易燃物品,杜绝火源进山,对“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进行宣传劝导和跟踪监管,清除火险隐患;乡政府准备20人以上的维稳劝导人员,同时每个村准备5名以上的劝导维稳人员。
(三)总结反馈阶段(2021年4月8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