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2年度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为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有效治理全市噪声污染,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20xx〕xx号)、xx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2019〕x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xx〔2020〕xx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以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为抓手,强化源头、过程、末端管控,及时精准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噪声问题,推进精致xx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集中整治各类噪声污染问题,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确保2022年xx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总点次达标率达到xx%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不超过60分贝。
(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充分认识《噪声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噪声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噪声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的认识,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二)开展《xx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订前期准备工作。结合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噪声法》以及省上相关立法调研成果,提前开展《xx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订准备工作,推动相关法律要求得到贯彻实施,推动我市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尽快按实际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三)集中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组织全市各级有关单位建立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联防联控机制和日常巡查机制。市级层面,每月至少集中1至2天开展一次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建筑工地及施工单位,及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同时,各区县参照市级层面做法,严格审查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结合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巡查一并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夜间建筑违法施工。
(四)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在全市组织开展“不乱鸣喇叭”公众宣传活动,形成乱鸣喇叭全民共治合力。完善机动车禁鸣重点区划定、标识设立和禁鸣宣传,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禁鸣区违规鸣喇叭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市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及未达到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类要求的噪声扰民问题。持续开展大型货车绕城限行﹑限速等有效手段,减轻大型货车噪声污染。
(五)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使用各种加工机械、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音响等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