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省“两强一增”行动和县委抓党建促集体经济提质行动要求,经研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起,根据省“两强一增”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抓党建促集体经济提质行动,打造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片区。2022年实现集体经济“提低、扩中、调高”发展目标,即提升集体经济平均水平,xx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村均达xx万元以上,扩大xx-xx万元村占比,调高强村占比、xx万元以上强村达xx个以上。重点择优遴选扶持补助一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扶持中央级、省级、市县级培强扶优村xx个村(其中:中央级xx个村,省级x个村,市级x个村,县级x个村)。到2025年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以上的村达到xx个以上。
二、扶持范围及标准
具体扶持范围由县根据重点扶强扶优村的目标任务,围绕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变”改革等工作,从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中统筹遴选。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2016年以来已经开展财政部试点的村或年集体经济收入达xx万元以上的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