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镇“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消除“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隐患,进一步巩固2016年以来塑料造粒等小企业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根据《2022年东乡区“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整治实施方案》(xx字【2022】xx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深入排查,主动整改,彻底解决,不留死角,通过“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倒逼企业发展转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解决“散乱污”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排查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企业,没有按要求进驻开发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我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企业;“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专项排查。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2016年以来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排查,分类汇总,建立管理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