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对审计组的廉政监督管理,规范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行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盯住“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三个环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作风建设和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覆盖到哪里,全面筑牢廉洁自律底线,守好廉政纪律“生命线”,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审计政治生态。
二、实施步骤
(一)实行“审前讲廉”制度。审前讲廉是指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现场实施前,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对即将担负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审计纪律考试、廉政警示谈话和廉洁从审承诺,引导审计人员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和廉政意识。
方式方法:(1)廉政警示谈话:在实施每一个审计项目前,由分管领导或者团队团长对审计组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警示谈话,提出廉政和工作纪律要求,告诫审计人员要切实保证审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2)廉洁从审承诺:审计人员与审计组、审计组与局党组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廉政规定所承担的责任,切实让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增强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意识。(3)审计纪律考试:局机关党委组织即将外出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纪律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合格方能进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