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xx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镇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资组字〔20xx〕xx号),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xx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其它参与镇中心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考核原则
按照增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目标,遵循科学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奖优罚劣、简便易行的要求,以xx镇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为导向,坚持职责明确与重点突出并重、政治激励与经济激励并施,考核量化和绩效挂钩并举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质量和实效,重点考核在推进党的建设、经济发展、镇村振兴、社会管理、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情况。考核重点围绕分管或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工作作风、日常考勤、其他工作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其中一级等次不超过30%,三级等次不超过10%。
四、考核办法
采用季度测评的方式,每季度绩效考核对分管或业务工作、挂村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季度进行汇总。干部绩效考核总得分=四个季度测评平均得分+加减分。
(一)季度测评
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干职工集体测评,每人对测评表上的同志进行测评,分为A表由党政主要领导填写(分值占比50%),B表由其他科级干部填写(分值占比30%),C表由一般干部填写(分值占比20%)。
(二)加减分项
1.加分项目
个人荣获中央、省、市、县表彰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牌、证书为准,中央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同时受多头表彰的,只记一次最高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