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市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提高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监管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千村示范创建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协调联动,全面排查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转运、利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推广普及成熟实用技术模式,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养殖场生产经营秩序,畅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渠道,提升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建设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助力生态强省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有序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好村庄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对新上畜牧发展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评诂、依法审批和政府监管,严禁以任何理由盲目落地畜禽养殖项目,破坏村庄生态环境。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四)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对禁养区内的各类规模养殖场(户)在2017年关闭的情况下坚决杜绝返养,发现返养的全面清理,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养殖活动。依法严把审核关,规范养殖场(户)的生产和管理,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控制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