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保障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有力有效实施,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系统排查、从严治理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公开透明、落实过程公开公正、落实成效群众满意,确保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
二、治理重点
围绕全区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专项整治中,重点抓好“三查三治”:
(一)查责任、工作、政策是否落到实处,治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重点治理: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研究指导不够,主动作为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够,村干部在扶贫对象民主评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不到位;各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责任,扶贫部门履职不到位;不认真履行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责任;消极懈怠影响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对已经出台的“三保五助”政策实施指导督促不够,落实不到位、打折扣;应落实到村到户的政策措施没有精准落实;对考核和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得力,等等。
(二)查识别、施策、脱贫是否精准可靠,治形式主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重点治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或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帮扶对象;不注重“三保五助”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可量化、可操作、可督查、可考核,简单地用原则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尊重群众意愿,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与经济薄弱村实际状况和低收入人口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粗放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帮扶对象获益少;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机制不健全,扶贫成果不可持续;脱贫退出不坚持标准和程序,搞“洗澡”脱贫、数字脱贫;虚报脱贫成效;在督查巡查、考核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