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激励公务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分级分类考核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机关单位全体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以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
(一)考德。主要考核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能。主要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调适能力等;
(三)考勤。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等;
(四)考绩。主要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日常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五)考廉。主要考核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xx%,个性指标权重占xx%。
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容、指标、周期、方法、程序、结果使用及监督检查等。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确定考核指标、设定考核周期、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结果公示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机关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内容等。对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务员。对于同时由多人负责的工作,要明确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