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XX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监督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和正确监督,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寓监督工作于推动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党委工作重心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加快与湛江同城化发展、聚力建设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贡献人大力量。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1年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工作报告
(一)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红树林”保护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