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部署,逐级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联防联控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学生家长监护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止单起2人以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时间
2022年3月XX日至2022年11月底
三、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工作要求,逐级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风险管控工作,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重点学生群体、重点风险水域、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分析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点和问题短板,对本地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完成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治理。
(二)各中小学校
负责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溺水突发情况应急演练和风险预警工作,以单亲、留守、离异重组、进城务工、困境家庭和控辍返学学生等需要重点关爱学生群体为重点,采取课堂教学、家校协同教育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和汛期高温时段、节假日期间防溺水预警提示。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1.定期研判部署。
4月2日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本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组织开展本地防溺水专项行动。4月至11月底,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防溺水联席会议,通报分析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点和问题短板,督促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