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各级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经县委研究决定,从2020年至2022年在全县下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体要求,以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级分类管理,使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普通基层党组织奋力赶超、落后基层党组织加压前进,逐步完成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全县经济发展高质量和党的建设高质量。
二、目标任务
根据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评定标准(见附件1、2、3),对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按照优秀党支部、良好党支部、一般党支部、软弱涣散支部四个等级从高到低进行评星定级,促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创先争星、晋位升级。按照现有党支部数量,每年优秀党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党支部的7%,良好党支部评选比例为10%左右,一般支部及以下评选的比例不低于10%。
三、实施步骤
首先,基层党组织自查申报。年初,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评定标准先行进行创建。每年6月、12月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打分,通过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填写《XX县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申报表》(见附件4),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创建星级的申请。
其次,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评定。党(工)委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申报情况,对照评定标准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核实等方法,评定良好档次以下党组织,评审优秀档次党组织;利用报刊、公众号组织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最后,公示命名。待县委组织部下发基层党组织等级命名文件后,组织相关单位挂牌命名。
县委组织部将结合观摩交流、“党建工作述职”、专项检查等时机,对各党组织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出现滑坡、群众意见较大的党组织予以降党,对工作进步较快、取得优异成绩的党组织晋位升档,重点帮一般党支部和软弱涣散党支部查摆剖析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尽快摆脱工作困境。
四、结果运用
将评当定级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资金奖补、党费支持、典型推荐、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并与党组织书记、委员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挂钩。
1.向中央、省委、市委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党员等原则上从优秀支部中产生。
2.基层党建以奖代补资金原则上向村(社区)优秀党支部倾斜。优秀党支部书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村(社区)优秀党支部书记、“两委”委员每月可增加一定数额的工作补助;机关、“两新”组织等领域优秀支部书记将在优先安排各类培训、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方面予以奖励。
3.软弱涣散党支部和一般党支部不得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对象,党支部成员不得参与推优评先,同时应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提升。
4.对于社区中的软弱涣散党支部,直接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分包整顿。对连续2年被评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的党组织书记进行岗位调整。
五、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员负责具体实施;实行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包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督促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力量,各村、社区至少有1人专职抓好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及其他党建工作,“两新”组织要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抓好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及其他党建工作。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县委将结合党建例会,定期分析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形势,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社区要对照优秀支部标准,制定创建措施及工作台账。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助推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党建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助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村(社区)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评定标准
2.机关单位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评定标准
3.“两新”组织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评定标准
附件1
村(社区)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评定标准
类型
项目
分值
考核评价标准
考评方式
党的
组织
设置
10分
设置合理
2
组织设置合理,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可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名以上的可设立党委。组织设置不规范不得分;未进行摸底排查扣1分;未进行兜底管理等相应措施扣1分。
村(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兜底管理,动态调整。
探索
创新
2
创新建立地缘、趣缘、业缘等特色党组织;及时在村改居社区、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设置区域性党组织;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建立网格党组织,在居民楼栋、院落建立楼栋党小组,引导党员居民亮明身份。
积极探索基层组织设置,采取相应创新手段,规章制度完善,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相关活动得2分。注重检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活动、工作开展实效性,如未能有效开展活动,视情况酌情扣分。
纪检机构
2
村(社区)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未设立纪检机构或未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的不得分。
健全社区组织体系
4
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基层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完整、规章制度健全、活动开展经常、服务居民有效可4分,存在作用发挥不经常、不突出情况酌情扣分。
班子
队伍
建设
6分
班子职数
2
严格按照职数,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积极吸纳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担任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兼职委员。
班子长期不健全不得分;班子健全但未吸纳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担任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兼职委员得1分。
班子任期
2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执行,期满按时换届。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应换届未换届或人员变动后未及时改选的不得分,换届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视具体情况以0.5分为单位扣分。
自身建设
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党组织书记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扣1分。相关制度不健全扣1分。
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党员
教育
管理
19分
发展党员
工作
3
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没有发展党员计划扣1分;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低于3:1扣1分;新发展的党员年龄、学历比例未达标扣1分。
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新发展的党员中,40岁以下的达到75%以上,高中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
党员教育培训
3
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足扣1分;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足扣1分,没有集中培训的扣2分;远程教育站点未配备管理员或设备不齐全扣1分。
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作用发挥充分,有1名专兼职管理员,站点设备齐全(仅限村改居社区)。
党费缴纳管理
2
党费按月收缴,使用、管理规范,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党费未按月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扣1分,未公布收缴情况扣1分。
流动党员管理
4
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向共管”措施到位。
未开展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扣1分;未对流动党员活动情况审核扣1分;流动党员管理措施不规范扣1分。
每年对流动党员活动情况进行审核。
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QQ群等加强管理,实行留守党员与流动党员“一对一”连心结对。
党内激励关怀
3
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未建立困难党员台账扣1分;未开展党内表彰活动扣1分,帮扶活动成效根据帮扶活动开展相关记录情况酌情给分。
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管理手段创新
4
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节目。
根据日常活动及工作开展相关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酌情给分。
党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
党内
组织
生活
12分
三会一课
5
“三会一课”按期开展、记录规范。
根据记录材料内容酌情给分,重点对活动开展频次、程序规范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民主评议党员
2
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得分,根据资料完整性、规范性酌情给分。
组织生活会
2
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未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得分,根据资料完整性、规范性酌情给分。
党员活动日
3
每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活动方案、计划、记录等图文资料。
根据记录材料内容酌情给分,重点对活动开展频次、程序规范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场地
建设
管理
使用
12分
建设标准
5
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使用,城市社区建筑面积不低于500㎡。
社区用房不达标扣2分;社区功能室设置未达到“18室1厅1站6栏”要求扣2分;新时代“三新”大讲堂未依据“6有”标准建设,每少1项扣1分。
按照一室多用原则,社区功能室设置达到“18室1厅1站6栏”要求。
标识制度
2
统一村(社区)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场所对外统一悬挂党组织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标牌,无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也可结合社区实际,将党建工作成效进行展示
严格按要求执行得2分,存在不规范情况不得分。
基本设施
2
有条件的村(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栏及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
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得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管理维护
3
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得3分,缺少设施设备登记或登记不及时、不完整扣1分,无管理维护制度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为民
便民
服务
14分
服务体系
6
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布局合理,能够便民服务;“互联网+”“智慧党建”有效推广应用。
上述评定项目如未落实则不得分,具体作用发挥情况结合相关记录规范性、服务群众实效性、活动开展经常性等酌情给分。
服务载体
3
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制度全面落实,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党员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发挥明显;
根据制度规范、落实严格、记录完整等方面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