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回顾202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民政权力运行,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我局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局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同重点工作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建立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同时与关键岗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统一思想,提高自我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站式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力求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