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钦州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廖庆峰
(2021年10月26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围绕“七大体系”“五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四大提升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核心业务指标居全区检察机关前3名的数量逐年上升,从2017年的14项上升到2021年8月的40项,总数排名跃居全区检察机关第2位。39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国性表彰,266项获全区性表彰,获立三等功以上11人,涌现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模范典型,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推动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贯彻实施法律监督,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自觉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打好舆论主动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自由贸易试验区”“向海经济”等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出台《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的意见》,挂牌成立派驻钦州港片区检察室,推进自贸区检察治理。深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近海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北钦防一体化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牵头北海市人民检察院、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和北部湾大学建立全区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北钦防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服务政府有关部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服务,努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79名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适用缓刑。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解决涉案企业因不必要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问题,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监督,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9件,让企业卸下包袱放手发展。提供“订单式”维权服务,设立非公经济工作站2个,组织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23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71人次,妥善处理涉企案(事)件60件。
助力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实行“专项治理+司法救助+对口援助”助力脱贫攻坚,查办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犯罪10人,提起公诉11人;运用司法救助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30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10.7万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林场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与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成立全区首个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开展“钦江水资源与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活动,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提起公诉627人,督促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400余万元,回收和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垃圾9200余吨,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会同法院、公安等部门签署《关于共同打击洗钱犯罪若干工作意见》,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网络传销、洗钱犯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669人。
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
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检察履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568件12671人,提起公诉9440件14339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依法快诉涉疫刑事犯罪嫌疑人47人,制发疫情防控等检察建议8份,助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法轮功”“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犯罪,提起公诉27人。严惩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688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提起公诉2526人。重拳维护网络安靖,依法提起公诉前端“两卡”犯罪21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