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综合管理2021年工作总结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X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1年,X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以“最彻底的体制改革+最严格的督考制度”为主线,持续推进常态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慧化建设,整体明显好转,重点已有突破,局部存在不足,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理顺下沉体制。针对体制机制运行,开展“回头看”,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1〕10号)精神,对城乡综合管理职能进行再梳理、再明晰、再确定,核实各类职能94项,其中属地镇街46项,综合执法局14项,其他职能部门34项。同时,将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违规取土查处、违法建筑物拆除和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12项职能纳入综合执法,并列入督考范围。
(二)完善规章制度。在实施执法力量下沉和“六个零容忍”、“十个严管理”督考制度的基础上,配套出台《城乡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XX区城管队员考核评价指导办法》、《自行车协管员考核评价指导办法》、《临时性市场规范管理指导意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废旧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8项考评制度和实施方案,横向扩大了督考范围,纵向精细了督考内容。
(三)强化日常督考。充分发挥区城管委统筹、抓总的职能,构建“大督考”工作格局,成立重点区域、中心城区、农村街路3个督考小组,统筹、分类、有序开展督考。累计督考84次,通报批评4次,约谈分管负责人1次,发现并督办“零容忍”问题46起,“严管理”问题127起,常规考评问题3.2万起,整改率由60%提升至98%,通过强化常态化督考,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有效传导了压力,以日常督考倒逼责任落实,城乡综合执法效率显著提高。
(四)开展“五大行动”。一是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对万达广场、万悦广场、维多利广场、站前广场等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执法、全方位整治,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有效遏制反弹。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700余平方米、违规户外广告和牌匾630余块,修复道路4公里,新增改造绿地8.3万平方米。二是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取缔煤炭店外烧烤170余个,在未开展集中行动的情况下,通过常态化治理,遏制反弹,有效节省了执法成本和人力资源。同时,按照“疏堵结合、统一管理、提档升级”的工作思路,对花园胡同等各类夜间小吃摊点实施“加减法”,即:增加景观化元素,减量优化摊点布局,实施制式、服装、规划“三统一”式管理,得到社会各界点赞。三是示范街路打造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按照“五横三纵”的规划布局,对解放街、钢铁街、长青街、哈达街、三道街和昭乌达路、火花路、清河路,实施规范管理标准化、综合执法常态化、环境秩序一体化,严控店外经营、游商散贩等不文明现象,以此为突破口,实现以点扩面。四是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规范、减量、优化”的原则,对马路市场进行分类、摸排、整顿,通过人性化布点,科学化整合,标准化管理,各类马路市场由74个整合至49个。五是废品回收站整治。配合废旧品回收站“退城进园”,压缩城区废品回收站生存空间,取缔中心城区无证废品回收站9家,查处整治乱堆垃圾、占道经营等废品回收站25家。
(五)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按照“一个中心、三个重点”,即:以城乡综合管理全域化为中心,围绕公路沿线、街道(农贸市场)环境秩序,重点项目区违法建设,农村清扫保洁三个重点工作,实施城管、交通、林业、公安、属地、村拉网式联合排查;加大公路沿线、街道(农贸市场)执法频次,实现执法常态化。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项目区域抢种抢建、私自打井实施蹲点式巡查,对既有违建倒排时间,对新增违建当日拆除到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各村卫生死角、垃圾点、公路铁路沿线,实施清扫保洁全覆盖;同步跟进督考,建立“日反馈、周汇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对农村环境秩序进行专项考评。目前,累计拆除违法建筑5万平方米、违法设施7000余处,暂扣非法打井设备12套,违法建筑套取征收补偿款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清理垃圾6万吨,整治农贸市场5处,农村环境秩序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