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对标对表,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本委主管和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等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高,在工作上抓得不够到位,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强烈程度尚有差距,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如何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如何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举措等方面点子少、办法不多,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单一老旧。个别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在认识上尚未完全到位,对错误思想和错误倾向的斗争策略、方式等学习和领会得不够透彻,对错误思想和错误倾向批评的开展水准不高。
二、思想政治学习不够深入。本委承担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的个别同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得不够深入,所写心得体会水平不够高,在学懂弄通上还存在差距;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学习不够,理想信念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政治敏锐性不够高、鉴别力不够强,同错误言论、错误思想作斗争本领偏弱。本委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内容不够全面,学习用时偏少,传达学习式的理论学习形式偏多,理论研讨少,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个别上了年纪的同志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意识的强烈程度不够大,学习氛围不够浓厚。本委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内容也较为单一,教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