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按照省市党委第八次党代会、省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依法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不负重托。人大常委会编制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审议修订地方性法规X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X次,专项工作视察、调研X次,完成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X个,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X个,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X件,参与省人大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调研X次。圆满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听取和研究人大专项工作汇报、人大党组请示报告、定期通报情况等一系列工作制度。2021年,先后就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主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X余件次、市委书记批示X余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人大工作议题,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定人大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统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贯穿党委的意图,服从党委的安排,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切实履行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党组及党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实施督促和问责。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了谈心谈话和书记讲党课活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县区、市直单位的意见,党组成员参加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会X人次。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题教育、党课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思想上知敬畏、行动上守规矩,不断筑牢拒腐防变制度防线和思想防线。
围绕市委工作,落实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紧跟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大事要事上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坚持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先后承担了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信访调处化解,强基惠民、村居换届、环保督察、党史学习教育、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等重要工作的统筹和领导。2021年,常委会厅(局)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10个县(区)、X个村、X家企业、X余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平均达50天以上,深入包片县(区)、村居、企业开展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连续奋战在维稳、改革、民生工作一线,为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改革发展大局、履行维护稳定政治责任、助推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原则,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编制立法规划,推进科学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慎立多修、立改废并举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立立法项目,涵盖法治体系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充分考虑立法需求与立法供给的关系,处理好立法前瞻性与适用性的关系,实现好党委意图与人民意愿的统一,确定了未来立法规划的总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