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下旬,市委第一巡察组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对我镇进行了全面巡察检查。并于2017年1月23日对我镇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在对镇党委、政府工作进行正面评价的同时,重点指出镇村工作中存在的四大类17个方面的问题,并对我镇改进工作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现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全镇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通过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抓细“两个责任”落地;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抓实“互联网+阳光村务”工作;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抓紧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四是抓牢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五是严抓机关干部及镇所在地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六是抓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化解。
二、整改内容及主要措施
整改问题1:部分村级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重视不够,致使该评价工作群众知晓度不高,不耐烦。
整改措施:①由班子成员带队到联系村召开社员大会,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并将新一届党委政府所做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实效向村民进行宣传,并就如何正确接受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来电抽查做好宣传引导;②加强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联系村(社区)进行电话抽查,并督促落实到位,实行全覆盖,增强干群沟通;③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车定期入村进行流动宣传,并借助群众赶集日进行集中宣传,提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实现群众知晓率达百分之百,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档升位。
责任人:郑磊、王钰、何贻海、马映兰、苟暇、李泓苇、占操、严开琮、费习元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文广站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问题2:部分村级组织“阳光村务”公开不规范,内容滞后。
整改措施:由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督促联系村,及时充实内容、集中公开,做好“阳光村务”公开工作。
责任人:何贻海、马映兰、苟暇、李泓苇、占操、严开琮、费习元
责任单位:镇纪委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问题3:群众办酒席审批不严,存在签“过路字”现象。
整改措施:修订和完善《罗文镇规范党员干部群众办酒席暂行办法》,由镇纪委修订和完善,并严格审核把关。
责任人:马映兰
责任单位:镇纪委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问题4:场镇管理力度不够,车辆停放不规范,垃圾清理不及时,河道白色垃圾多。
整改措施:①修订完善《罗文镇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暂行办法》;②添置一批急需的环卫设施;③重新划定清洁责任区域,责任落实到人;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⑤切实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⑥联合交警中队,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场镇车辆管理。
责任人:苟暇
责任单位:镇场管办、镇五治办、镇交管站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问题5:村级组织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
整改措施:①召开村(社区)三职会议,强化村(社区)组织人员责任意识,要求相关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会议精神传达工作;②相关会议结束后班子成员及时督促,落实到位。
责任人:郑磊、王钰、何贻海、马映兰、苟暇、李泓苇、占操、严开琮、费习元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