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9至2019年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学习巡察反馈相关文件,全面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班子为成员。建立了“一个反馈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股室、一抓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任务分块负责、分工协作,抓好具体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桃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的通知》(桃卫健党组发〔2019〕6号)。明确了整改的基本原则、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严格督导落实,强化巡察成效。局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调度,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须长期坚持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工作实效。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如:县卫计局党组未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对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要论述未组织专题学习和研究。
整改情况:2020年1月16日,县卫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要论述,并开展讨论。2020年,县卫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桃江建设。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对中央、省、市、县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县卫健局虽然针对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管理不严格,部分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弃物送至乡镇卫生院集中处置。如:松木塘镇关山口村卫生室2019年5月以来未向该镇卫生院运送过医疗废弃物。
整改情况: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开展了“两废”处置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村卫生室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关山口村卫生室已将积存的医疗废弃物送镇卫生院交特许公司集中处置,以后按时按规定处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三是对省市医疗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5号)要求各区县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并在2016年10月底前出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县卫计局迟至2017年12月才拟稿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整改情况:县卫生局与县计划生育局于2015年11月底合并,当时股室设置职能、业务存在不配套,后来分级诊疗工作由局发改股调至医政股负责。2017年底文件出台后,加强了对分级诊疗工作的调度。
3.党政权责界限不清。
一是党政会议不分。2016年至2019年,局党组会议和局领导班子会议一直合并召开,2018年行政会议记录中多次出现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出台了《桃江县卫生健康局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并已按制度要求规范各类会议议事程序,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已分开召开、分开记录。
二是非党领导干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2019年,局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文件中,明确非党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联系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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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10927:中共桃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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