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2020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大会作以汇报。
一、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一)筑牢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镇党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按照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自觉向县委要求看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完成两次县委巡察及整改任务。
(二)个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关情况
担任党委书记以来,本人及家人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未利用职权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插手干预工程、土地利用、在企业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违规收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妻子路平在县疾控中心工作,女儿雷颖洁在瑞泉中学就读,儿子雷洋是学龄前儿童,现和父母共同居住在县法院小区(单位集资建房),于2018年11月在西安市曲江新区按揭贷款购买134㎡商品房1套,家庭收入为夫妻二人工资性收入约为12万元,每年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三)持续用力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