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积金中心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诞辰。今年以来,县公积金中心在X市中心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数字化改革和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优化政策、创新服务、强化保障,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公积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凝心聚力,夯实惠民安居基础。
(一)归集提取稳步提升。截止6月底,归集公积金X万元,完成年计划的X%;提取公积金X万元,完成年计划X%;公积金归集余额X万元。
(二)个人贷款增量明显。截止6月底,发放公积金贷款X笔X万元,完成年计划的X%;住房公积金使用率X%,存贷比X%。
(三)业务收支情况良好。截止6月底,累计业务收入X万元,累计业务支出X万元,实现增值收益X万元。
(四)制度扩面有序推进。截至6月底,新增缴存单位X家,本年累计实缴人数X人。
二、优化政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优化缴存使用服务。一是取消个人缴存户籍限制。在本市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信用良好的人员,不论户籍,均可在我市以个人名义申请开设个人账户并缴存公积金。二是加强租房保障力度。将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由X元/户·月调至X元/人·月,允许我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了县内无自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房租压力。三是强化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取公积金的资金保障。对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所在街道社区不予出具证明的,可凭缴存单位出具的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和相应的佐证材料提取职工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规范贷款业务管理。一是提高二次贷款利率。对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严格按照法定基准利率的X倍标准计收贷款利息。二是加强二手房总价核定。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总价应当以契税完税价、合同成交较相比较低者确定;对合同成交价明显高于地区同类住宅正常交易价格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取评估价、契税完税价、合同成交价中的最低值。三是加强贷前资格审查。不得对已经设定居住权的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取消申请异地贷款职工本人或配偶须有一方为X户籍的条件限制。
三、数智赋能,增强改革工作实效
(一)“数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公积金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本年公积金数字化改革任务,制定公积金数字化改革方案,并做好数字化改革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指派专人定期报送公积金数字化改革工作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二)“一件事”服务场景持续落地。截止目前,县公积金窗口业务已有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周期“一件事”、死亡“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公民身份证信息变更“一件事”在内的X项“一件事”服务场景成功落地。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人才“一件事”、还贷结清“一件事”、贷款受理“一件事”等“一件事”业务场景正在衔接中,指派专人配合市中心做好业务场景梳理,明确具体业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