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推进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一是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集大原高铁、集大高速、同三高速、阿敦高速、吉黑高速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与国家和省厅进行对接,目前,除集大原高铁已进入初设论证阶段外,其余几个项目均已通过行业审查,并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计划。二是推动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1—8月份,全市完成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X%。其中,普通国省道完成X公里,农村公路完成X公里;实施公路养护工程X公里,桥梁维修改造X公里。X月X日,随着临富高速龙山特大桥最后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我市在建的高速公路实现全线通车;同时,全市农村公路提质升级也全面启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大力推动“一路一桥”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国道开满线、高速“补断畅卡”、农村公路“单改双”等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在建国省干线X条X公里,农村公路X条X公里;新建“四好农村路”X条X公里,危桥改造X座。四是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今年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共计划实施X公里,截止到9月底已完成X公里,完成率达到X%;其中,排查隐患X处,路面修复X处。五是有序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全力加快“引绰济辽”二期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X%以上。同时加快推进集大原高铁、集大高速、同三高速、吉黑高速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除集大原高铁已进入初设论证阶段外,其余项目均已通过行业审查,并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计划。
(二)深化行业改革,提升治理能力。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67号)精神,制定并颁布《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和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坚决落实事项办理流程再造要求,精简要件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制度;制定并颁布《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划转、执法职责、运行机制、配套措施等内容。二是加强行业监管能力。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客运场站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客运站开展安全风险辨控工作;加大稽查力度。1—8月份,呼伦贝尔市交通局共抽取56个客运企业、35个货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执法检查106次,出动执法人员396人次,检查车辆2017台次(涉及旅游包车5台次),发现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97件,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97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政治监督约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定并颁布《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管理办法》,为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成果,提高交通运输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应用能力,全面推进各旗市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