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中全会,看国企改革方向与重点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决定》提出总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企业改革列于《决定》经济改革的第一条,长达700多字,内容丰富。而《决定》的方方面面都牵涉国有企业,尤其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部分多牵涉国企,国企改革任务艰巨。
《决定》提出总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形成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保障,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支撑的国资国企改革新格局。《决定》确定,到202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0周年时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意味着从现在起到2029年国企改革的方向、目标与任务已经明确。接下来,如何落地、谁来落地,需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明确方向,找准目标,担当责任,找到完成任务的路径。
一、坚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优化资源市场配置
《决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决定》中被列为改革任务之首。把反复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放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题下,释放了明确的信号——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市场化的基本取向不变,这是面向所有企业的明确信号。
(一)国企民企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决定》提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产业链分工的各自优势,构建国企和民企协同发展的产业链,促进“国企+民企”互补互促的深入推行。一是需要强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创新的不同阶段的主体责任,进行阶段的专业化分工。二是强化国有企业在基础研究阶段的作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有效对接市场的优势。三是通过双向混改等多种方式实现国企和民企合作,进行塑链、固链、补链、强链、优链。四是搭建多样化平台,推进国企和民企共同打造产业生态链。
(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增强改革战略协同
《决定》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随着新的形势变化,国资国企改革对国资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推进国资监管功能提升。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在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职责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基础上,努力成为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的组织者、推动者。二是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当前国资国企改革需要协同发改、财政、工信、科技、审计、纪检等多个部门,以便能更好地跨部门、跨区域进行全局性、整体性规划,在更大范围统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三)深化“两类公司”改革,完善授权经营体制
《决定》提出,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着眼于将这项改革推向纵深,首先要在授权放权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更好地界定监管部门和“两类公司”的权责边界。二是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通过“两类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更好地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三是进一步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要在“两类公司”中进一步转换企业运营机制,从更大程度上激发各级企业的内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