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民医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X月X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医院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严明整改责任。市人民医院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带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巡察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任务。制定印发《市人民医院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提高整改成效。坚持把“解难题”与“促发展”相结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医院健康快速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