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以来,通过反复自学、参加xx局分党组安排的学习培训。不断加深理解,为贯彻落实《条例》打好坚实基础。
一、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新《条例》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多年来实践经验成果,转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制度安排,标志着粮食流通进入了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我局注重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工作职能,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执行好。
二、坚持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能
《条例》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条例》规定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制度的执行。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政府粮食监管职能的准确定位。我们将自觉增强依法监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严格执行《条例》,明确监管事项
《条例》明确了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5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事项。
(一)对收购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