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一、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17项)
1.统筹谋划部署
(1)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党工委明确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和职责分工:
党工委书记负责统筹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主管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纪工委书记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站办和联系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街道党政办负责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日常工作,加强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2)年内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定期召开政治生态研判会议,定期听取纪工委纪检工作汇报,及时讨论违纪党员处分、政务处分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健全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站办、社区党委,并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5)完善党工委依法依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
(6)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动党务、政务、财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文章来源于携笔文库网站。
(7)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政治生态研判,加强对重要事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
4.从严管理干部
(8)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健全机关中层干部、站办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监督管理。
5.深化作风建设